好评有礼算违规吗?好评返现是赔500元吗

晒好评得红包,好评截图,添加客服微信,立即返现金!

经常网购或者外卖的朋友对这种“好评返现”的活动应该不陌生吧!

可笑的是在许多商铺中,商品总价款才2.9元,却收到了3块钱的返现。

很多人有这样的经验,收到外卖后,打开外卖包装,往往除了下单的餐食,还有一张好评返现小卡片,这真的是太常见不过了。

不约而同的是,卡片上的话术多是:“全五星10字以上优质评价+加收藏关注,截图发给客服领取红包”、“五星好评截图加微信即可得红包”等字样。

好评有礼算违规吗?好评返现是赔500元吗

但许多人不知道,广大商户不仅会牺牲成本,也因此遭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大额罚单。

王女士2020年3月在苏州市工业园区开了一家做日用品销售的小店铺,用来专做网销订单,为了在网销平台获得更好的流量和靠前的展示度,便想起了通过好评提高自己店铺的评分,王女士便在某平台下单印制了2000张宣传卡片,通过返现3元现金,以此引导客户好评晒图,提高流量。但由于一些商品低廉,总价款才2.9元,王女士却仍向快递包裹中投放了返现卡片。

好景不长,2020年4月,王女士在店铺成本都没赚回来的情况下,收到了市场监督管理局20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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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2020年4月3日,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王女士的网销店铺涉嫌虚假宣传,执法人员随后立即前往王女士的店铺中,当场搜到未发放完毕的1200张宣传卡片,均印有“好评返现加客服微信领取红包”的字样。

随即执法人员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王女士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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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2023年5月17日,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某公司在网购商品中夹杂“五星好评返现”的小卡片,以此误导消费者作出五星好评,记者随后发现,该网店的评价评分,均超过4.8分,且配文一致,通过采访调查,这些评论群众一看就不像自己正常做出的评价,通常都不会采信,但有的时候实在是好评太多,就想着反正也不贵,买一个试试吧。

正是因为消费者这样“不贵,试一试”的想法,才让众多商家对“好评返现”的操作乐此不疲,屡试不爽。

众多消费者都会这样想,一个外卖总共才20块钱,好评加个微信,就能领取5块钱,那么一天两顿就能省下10块钱,一个月就是300块钱,而且好评也不难,对照片,文字内容都没什么要求,随便拍几张,写几个字就好了,加起来也就不到一分钟就能处理好。

有消费者表示,自己微信里面还有一个专门的列表分类,全是自己家周边的外卖商铺,以后点哪一家外卖,都省的每次添加微信了,直接好评截图。商家此时也非常爽快,并不会因为你是第二次或者第三次就不给返现,有截图就有红包。

据统计了解,绝大多数的外卖人士都收到过小卡片,工作在上海的张先生表示:“我都已经习惯了,我点的每一个外卖基本都有,有的时候金额高一点,我也会加个微信领个红包,就当是买两瓶水了,不要白不要。”

而作为商家的王女士至今还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做个宣传,给客户减免几块钱,居然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好评有礼算违规吗?好评返现是赔500元吗

一、“好评返现”究竟是不是违法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

“好评返现”可以肯定是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好评返现”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网购、外卖平台部分商家好评有礼、好评返现等经营手法,严重误导了后续消费者,使其难以获得客观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同时,“好评返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属于不正当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因此网店商家上述经营行为虽不属于虚构交易和删除不利评价的形式,但是客观上产生了为自己提升商业信誉的目的,本质上与虚构交易和删除不利评价的形式性质相同,都损害了其他网络商仔缓猜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网络交易正当竞争市场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也违背了公平交易、诚信经营的市场原则。

二、“好评返现”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第十九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好评返现”不仅可能面临巨额的罚款,同时也会面临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消费者如果因商家的“好评返现”行为造成损害的,商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

三、本案中王女士等人“好评返现”是否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呢?

根据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第九条的规定,我国依法禁止经营者不得采取以下方式,对经营者自身或者其商品的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一)虚假交易或者组织虚假交易;

(二)虚假排名或者组织虚假排名;

(三)虚构交易额、成交量、预约量等与经营有关的数据信息;

(四)虚构用户评价、收藏量、点赞量、投票量、关注量、订阅量、转发量等流量数据;

(五)采用误导性展示等方式,隐匿差评,或者将好评前置、差评后置,或者不显著区分不同商品或者服务的评价等;

(六)虚构点击量、关注度、阅读量、收听量、观看量、播放量等互动数据;

(七)采用谎称现货、虚构预订、虚假抢购等方式进行虚假营销;

(八)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足以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九)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经营者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前款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其中就明确包括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足以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同时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涉嫌不正当竞争案件享有调查、监督的职能。

在此我们也希望,广大消费者和商家依法遵守法律、法规,创造一个健康、公平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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