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听说过增值税,但对于增值税有没有一个清晰的画像呢?
它到底是一种什么税?
今天就来和大家分享下“增值税”。
关于增值税的定义!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简单理解就是对增值的部分进行征税。
说到征税,就不得不提到增值税的税率了。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一般为3%,
只有不动产租赁、经纪代理差额行业为5%。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因行业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货物、劳务类税率为13%
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不动产类的税率为9%
金融、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类的税率为6%
举例说明:
1、乙公司生产一批产品,首先需要向甲公司购买原材料,原材料的购买价格是100万元;
2、乙公司生产完毕后销售给丙公司,售价为300万元;
3、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3%。
那么,乙公司只就增值部分200万元(300-100)缴纳增值税;
假设增值税税率是13%,则乙公司需要缴纳26万元的增值税(200×13%)。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最近国家也出台了关于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关于增值税,今天就讲这么多,相信大家对它有一定的了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