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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磊磊正准备新房装修,习惯了网上购物,决定先在网络上搜罗家装产品。之后的一段日子,磊磊便在几家知名的建材网站淘“宝贝”。磊磊的新房是三室两厅两卫,他看中了某品牌的卫浴产品,比较了价格后,决定购买双份的坐便器和淋浴花洒。2011年9月12日磊磊提交了订单,并特别注明了购买的数量,同时转账付款给了卖家。5天后磊磊接到快递公司通知订单产品已到,因为货物实在很重,要求磊磊亲自提货。磊磊立马驱车赶至提货地点,签收前检验中发现,购买的产品少了一份,经快递公司核实,订单上注明是两份,收到的却是一份。磊磊已经付了两份产品的钱。
请问:收到货物后发现缺货,可以要求退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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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合同法》第 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磊磊的订购合同要求的数量是明确的,且同时支付了全额的货款;但是作为合同一方的卖家,没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产品。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卖方在没有完全履行供货义务时,应当承担继续供货的义务;同时对于卖家已违约在前的情形,磊磊可以选择不与卖家继续交易,并申请退回部分货款。若从实现合同购买目的考虑,磊磊当然也可以要求卖家继续发货。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