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残忍了,”近日一则恶犬咬死71岁老太的新闻成为网络热播话题,不少的人提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在9月17日,福建漳州的一家酒店饲养一只大型犬将路过的老太拖行数米,最终老太抢救无效死亡,后来酒店派人过来协商赔偿十多万,家属拒绝赔偿后并无进展。
网友看到视频称:“必须让主人和狗只付出代价”
老太被恶犬咬伤身亡
从监控中可以看到在9月17日上午,这名7旬的老太在村落被一只黑色大型犬撕咬,经抢救无效死亡,悲剧来得太快,让老太的儿子黄先生无法接受,在案发后的几小时,酒楼曾经派人与之沟通赔付十几万,黄先生并未同意:“赔偿多少暂且不说,那条咬人的狗还养着,都没有被处理掉。”
据现场的人称,当时老太已经被咬伤了一次,被在酒楼工作的亲戚搀扶准备回去,没想到来到一个空地上,恶犬尾随上前发起攻击,直接将老太扑倒,拖行数米,现场十分激烈。
面对如此凶悍的狗只伤人案件,当地的镇政府回应称目前无法确定是否为宠物狗。
这件事再次引发了公众对于大型犬只管教不严的反感。
老太平时的为人不错
据黄先生的介绍,平日里母亲的为人在村子里还不错,性格随和,平时会种点菜去市场售卖,黄先生家住紫泥镇世甲村。
老太的住址距离涉事酒店有2公里的路程,目前并不清楚为什么当日要前往酒店:“可能是去卖菜,也有可能是去找小姨”黄先生对此有所猜测,但是事故已经发生,他想为母亲讨一个公道。
母亲的遗体仍停放在殡仪馆。19日,黄先生已向公安机关提出进行法医鉴定。
很多网友表示:如果涉事的酒楼为此狗只的饲养人必须承担责任和赔偿。
大型狗只伤人事故频发
其实我们可以发生近年来,大型狗只伤人案件屡屡发生,很多人对于狗只的厌恶由此而来,每次狗只伤人的背后都有不负责任的狗主人,最应该接受惩罚也是他们。
根据某地针对文明养犬的行动中,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查处就有248宗,更有甚者为了逃避罚款将狗只遗弃,这行为让人心寒。
对于不文明养犬带来的隐患就是多宗伤人案件的发生和公众抵制情绪频发,针对产生狗主人的逃避行为,多地已经正式出具了相关罚款和政策进行管控。
对于此案出现的大型犬已经超过了个人可以饲养的犬只,身高已经超过了普通犬只,属于禁养犬行例,只要证实酒楼存在饲养行为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犬只伤人的责任判定
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这样可以减轻饲养人的责任,甚至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案件中两名老人搀扶着行走,并没有出现在别人的厂房内,属于公共场所被犬只咬死,受害人并没有过错,犬只和狗主人存在重大的过错,需要进行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在这件事情中让人争议的是为什么大型犬并没有被狗链栓住,尾随受害人导致悲剧的发生。
由于造成了人员死亡,那么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仅需要赔偿死者的费用,甚至还需要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其将会面临最高7年有期徒刑的处罚。
希望案件可以尽快出具结果,对于相关的责任认定有明确的认知,让受害者家庭得以慰藉。#厦门爆料#
最后的独白
根据相关的数据表明,现在犬只伤人的案件是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在在农村管控不到位上,依然存在着大型犬不牵绳的现象存在,屡次发生的犬只伤人案件告诫我们养犬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公德就是不要让其伤人。
看到视频中的犬只伤人行为,让每个看到视频的人都触目惊心,那你是否承担起管控责任?
“狗是人类的朋友”
“不应该伤害它们”
“流浪狗的频繁现象”
这些难道不是由于饲养之后抛弃的狗主人所带来的嘛?可以说犬只在现在遭受的异议都是源自于此。
在明知道犬只可能伤人的情况下,没有尽到管理责任,狗主人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曾经有恶犬伤人致死,狗主人被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希望有饲养犬只的狗主人,你如果真心爱犬只的话,就做好牵引绳的基本管控,在平日里的遛狗多呈现出友好的一面,不至于让犬只成为别人暴虐的借口,而这个也关乎你的钱财和刑事责任。
对于恶犬伤人你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欢迎留言评论区讨论。
作者:江鄉贰的独白
配图:极目新闻&网络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