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要约收购报单的最后一天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这是由t+1的交收机制决定的。
要约收购的价格确定后,市场上的投资者必须在一段时间内(也就是报单期间)决定是否接受该价格,如果接受,那就要在手机上选择接受收购价格卖出股票,如果不接受,就与自己无关。
在报单日期结束日,上市公司要统计究竟有多少人接受要约,然后一起将股份登记到要约收购方,该收购的最终股份数量至此确定。
按理说,如果市场价格低于要约价格,投资者可以直接在市场上低价买入股票,然后第二天要约价格卖给要约收购方,从而存在一个套利空间,在这个有效的市场里,不会有这样的机会。
但由于我们国家是当日买入,当日不能卖出,得第二天才能卖,这就决定了投资者在要约报单日期的最后一天,即使发现了低于要约价格的股票,当日买入后,也没有接受要约收购的机会,因为当日的股票还没有交收,你看到的只是账户额度,并没有取得所有权,而当你下午四点交收后取得了所有权后,报单时间已经过了。
这是特殊的交易机制决定的,不反应某种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