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20点本次双十一第一轮预售将准时开启,你准备好了吗?
为保障买家的购物体验,维护双11期间正常有序的交易秩序,各电商平台对商家在双11期间的发货相关规则作出如下特殊规定:
拼多多
1. 发货时限
1.1. 2021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1年11月13日23:59:59期间成交的订单,其发货时限按照下表进行调整:
1.2. 商家发布预售商品的,发货时限以商品标题标示为准。
1.3. 《拼多多虚拟商品市场管理规范》2.2条所述一级分类下的虚拟商品,在2021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1年11月13日23:59:59期间成交的订单,其发货时限以商家所选的时限为准,不做调整。
1.4. 适用《拼多多特殊商品发货规则》的其他特殊商品在2021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1年11月13日23:59:59期间成交的订单,其发货时限按照下列时限中较晚的确定:1)根据《拼多多特殊商品发货规则》确定的发货时限;2)参照本公告1.1条有关普通商品规定确定的发货时限。
1.5. 2021年11月10日23:59:59之前成交的订单发货时限不变。
2. 虚假发货判定标准
2.1. 在2021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1年11月18日23:59:59期间发货(以后台点击发货为准)的订单,普通商品虚假发货判定标准如下:
2.1.1. 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单号(包括转运后物流单号,下同)后的48小时内,该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没有物流信息;
2.1.2. 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单号后的48小时内,该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没有揽件信息(若同一物流单号存在多条揽件信息的,则依据最后一条揽件信息的时间来判断);
2.1.3. 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单号前30天内,已有不同收货人或不同收货地址的订单使用该物流单号发货;
2.1.4. 其他订单物流信息异常的情形。
3. 虚假轨迹判定标准
3.1. 在2021年11月1日00:00:00至2021年11月3日23:59:59期间发货(以后台点击发货为准)的订单,其虚假轨迹判定标准如下:
3.1.1.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自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出现首条物流信息至商品离开首个分拨中心所在省份的时间间隔:普通地区超过72小时,偏远地区超过96小时,极偏远地区超过120小时(分拨中心的定义,及普通地区、偏远地区、极偏远地区的划分及认定,详见《拼多多发货规则》、《拼多多发货规则实施细则》,下同)。
3.1.2.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的物流轨迹存在下表所列的任一情形的:
3.1.3.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存在异常、重复的物流轨迹信息;
3.1.4.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对应的收件信息或物流签收信息与消费者订单显示的收货信息不符;
3.1.5.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存在其他物流轨迹明显异常或消费者在商家发货后合理期限内未实际收到所购商品的情形。
3.2. 在2021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1年11月18日23:59:59期间发货(以后台点击发货为准)的订单,其虚假轨迹判定标准如下:
3.2.1.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自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出现首条物流信息至商品离开首个分拨中心所在省份的时间间隔:普通地区超过72小时,偏远地区超过96小时,极偏远地区超过120小时。
3.2.2.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的物流轨迹存在下表所列的任一情形的:
3.2.3.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存在异常、重复的物流轨迹信息;
3.2.4.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对应的收件信息或物流签收信息与消费者订单显示的收货信息不符;
3.2.5.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存在其他物流轨迹明显异常或消费者在商家发货后合理期限内未实际收到所购商品的情形。
4. 确认收货时限
4.1. 在2021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1年11月18日23:59:59期间发货(以后台点击发货为准)的订单:普通商品、直供商品的自动确认收货时间为15日,但订单首次上传物流单号时选择顺丰快递且后续未更改快递公司的,自动确认收货时间为10日;直邮商品的自动确认收货时间为30日。自动确认收货时间均自发货时起算。若到自动确认收货时间,物流状态仍未显示真实签收的订单,其自动确认收货时限将延长15日。
5. 物流服务考核规则调整
5.1. 在2021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1年11月13日23:59:59期间成交的订单,若消费者在2021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1年11月18日23:59:59期间:1)发起物流投诉;或者2)选择【未按承诺时间发货】、【快递无跟踪记录】、【快递一直未送到】或【缺货】为由发起售后退款的,将不会计为物流服务异常订单。
6. 其他
6.1. 本公告特殊规定未涉事项,适用《拼多多发货规则》或《拼多多特殊商品发货规则》之规定。
6.2. 对于上述调整,届时系统将自动调整相关订单的判定标准等。
淘宝天猫
一、发货时间要求
(一)天猫订单
1. 2021年11月01日00:00:00-2021年11月03日23:59:59期间买家付款的订单,商家须在48小时内发货并确保物流单号有揽收记录,揽收后48小时内须有物流更新记录;相应的,基础服务考核分的物流体验部分考核商家前述订单的48小时揽收及时率;
2. 2021年11月11日00:00:00-2021年11月14日23:59:59期间买家付款的订单,商家须在2021年11月16日23:59:59前发货并确保物流单号有揽收记录,揽收后48小时内须有物流更新记录;相应的,基础服务考核分的物流体验部分考核商家前述订单截止11月16日23:59:59的揽收及时率(即商家11月16日23:59:59前揽收完成的订单占比);
3. 2021年11月15日00:00:00-2021年11月18日23:59:59期间买家付款的订单,商家须在48小时内发货并确保物流单号有揽收记录,揽收后24小时内须有物流更新记录;基础服务考核分的物流体验部分考核商家前述订单的48小时揽收及时率
商家完成发货后需确保买家可在物流详情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否则按照《天猫物流时效管理规范》处理。
(二)天猫国际订单
1. 2021年11月01日00:00:00-2021年11月03日23:59:59期间买家付款的跨境电商保税进口订单,商家须在11月05日23:59:59前发货并确保物流单号有揽收记录。
2. 2021年11月01日00:00:00-2021年11月05日23:59:59期间买家付款的海外直邮及跨境电商集货进口订单,商家须在11月08日23:59:59前发货并确保物流单号有揽收记录。
3. 2021年11月11日00:00:00-2021年11月14日23:59:59期间买家付款的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订单,商家须在2021年11月16日23:59:59前发货并确保物流单号有揽收记录。
4. 2021年11月11日00:00:00-2021年11月15日23:59:59期间买家付款的海外直邮及跨境电商集货进口的订单,商家须在2021年11月18日23:59:59前发货并确保物流单号有揽收记录。
商家完成发货后需确保买家可在物流公司系统内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否则按照《天猫国际服务条款规则》“延迟发货”规则处理。
(三)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需商家与买家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以《天猫物流时效管理规范》/《天猫国际服务条款规则》规定为准。
二、交易时效规定:
(一)确认收货时效:
本次双11确认收货时效同日常,详见《天猫交易时效规定》,但在2021年11月11日00:00:00-2021年11月14日23:59:59期间付款成功的订单:
1. 买家可自主延长收货的时间调整为最大可延长5天。
2. 天猫国际商品,自“卖家已发货”状态起的30日后,系统会自动确认收货。若在前述时间结束后物流状态仍未显示签收的,系统将延长自动确认收货时长10日(即总计40日)。
(二)退款申请时间调整:
1. 天猫及天猫国际未发货订单的退款申请:因活动期间流量巨大,订单产生数量过大,故做如下调整:
(1)2021年11月1日00:00:00-2021年11月1日07:59:59期间,买家“已买到的宝贝”页面中未发货订单的申请退款功能暂时关闭,该功能将于2021年11月1日08:00:00开放。
(2)2021年11月11日00:00:00-2021年11月11日07:59:59期间,买家“已买到的宝贝”页面中未发货订单的申请退款功能暂时关闭,该功能将于2021年11月11日08:00:00开放。详情以“已买到的宝贝”列表中退款入口信息为准。
2. 天猫“缺货”及“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原因的退款申请:
2021年11月11日00:00:00-2021年11月14日23:59:59期间付款的订单,在2021年11月11日00:00:00-2021年11月16日23:59:59期间,买家无法选择“缺货”及“未按约定时间发货”作为申请退款的原因,2021年11月17日00:00:00后上述理由可以选择。预售商品订单和虚拟订单**等除外。
(三)“延迟发货”投诉申请时间调整:
(四)商家处理时效调整:
1. 退款处理时效:2021年11月11日00:00:00 -2021年11月20日23:59:59期间发起或修改的天猫、天猫国际退款/退货申请
(1)未发货订单:处理时效要求同日常规则,详见《天猫交易时效规定》;
(2)已发货订单,商家应在买家发起或修改退款申请之日起的5日内进行处理,逾期未处理将自动达成退款协议。
部分业务*及虚拟订单*除外,详情以退款处理页面显示信息为准。
2. 换货处理时效:2021年11月11日00:00:00 -2021年11月14日23:59:59期间换货状态变更为“待发出换货商品”的订单,商家需在2021年11月16日23:59:59前发出换货并确保物流单号有揽收记录,否则按照《七天无理由线上换货服务规范》处理。
3. 发票处理时效:
(1)买家于交易成功前在线确认开票的订单,若交易成功时间在2021年11月11日00:00:00 -2021年11月21日23:59:59期间的,商家需在交易成功后的15天内完成开票*;
(2)买家于交易成功后在线确认开票的订单,若申请时间在2021年11月11日00:00:00 -2021年11月21日23:59:59期间的,商家需在申请后的15天内完成开票*;
否则按照按照《天猫发票管理规范》第二条处理。
4. 介入订单的处理时效: 2021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1年12月11日23:59:59期间申请淘宝介入的退款/退货维权,若该维权需要走举证流程,则买家/商家应在申请介入后的5天内上传相关凭证,且商家应在买家上传相关凭证后的2天内及时处理,逾期未处理的,维权将自动流入人工处理。
京东
2021年11月10日00:00:00-11月14日23:59:59期间成交的订单,需要在72小时内完成发货(指在物流公司系统内可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如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除此时间段之外(活动期间具体起止时间节点待更新)产生的订单,商家均需在48小时内完成发货,发货后72小时内须有物流更新记录。定制、大件类及预售、预订类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除外,特殊品类及订单发货时效要求以《京东开放平台发货管理规则》为准。
抖音
3.1.1 现货发货模式
发货时效要求:商家可根据自身发货能力,使用平台【延迟发货】工具设置延长发货时间,最长不超过72H,未使用【延迟发货】工具设置的,按订单原有发货时效考核。
3.1.2 阶梯发货模式
发货时效要求:商家选择此种发货模式后,可支持分别设置【现货库存】和【阶梯发货库存】。【阶梯发货库存】此部分订单须以设置的【阶梯发货时间】进行发货,具体时限以后台相应页面显示为准。
3.1.3 定金预售模式
定义:预售活动包含定金支付期及尾款支付期,消费者可先行支付定金,完成下单,在尾款支付期完成尾款支付。
预售活动时间:商家自行设置,具体时限以后台相应页面显示为准。
发货时效要求:商家自行设置,具体时限以后台相应页面显示为准。
3.1.4 全款预售模式
预售活动时间:商家自行设置,具体时限以后台相应页面显示为准。
发货时效要求:商家自行设置,具体时限以后台相应页面显示为准。
3.2 揽收时效要求
在2021年10月27日00:00:00-2021年11月11日23:59:59期间支付的订单,揽件超时判定标准为:
3.2.1 现货订单:
若商家使用平台【延迟发货】工具设置延长发货时效的,商家应在发货后(上传物流单号)的48小时内,该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没有该条物流揽件信息;
未使用【延迟发货】工具设置延长发货时效的,商家应在发货后(上传物流单号)的24小时内,该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没有该物流揽件信息;
3.2.2 阶梯、全款/定金预售发货订单:
商家发货后(上传物流单号)的24小时内,该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有第一条物流揽件信息。
3.3 虚假发货判定要求
在2021年10月27日00:00:00-2021年11月11日23:59:59期间支付的订单,虚假发货判定标准如下:
商家上传的订单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存在异常、重复物流信息;
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单号前30天内,已有不同收货人或不同收货地址的订单使用该物流单号发货;
商家上传的订单物流单号对应的物流轨迹与消费者订单显示的收货地址不符;
商家上传的订单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出现首条揽收信息后的48小时内没有“转运中心“、“中转中心“、“集散中心“、“分拨中心”等的记录更新(如:已完成、已发出);
其他订单物流信息异常、物流单号异常或者消费者在商家发货后合理期限内未实际收到所购商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