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关通常有两种含义。
一是“结关”的意思,简单的说就是办结该批货物的一切海关手续,结束海关的监管——即“结关”之后,货物可以自由处置,不再处于海关的监管之中。注意以下三种特别情形:
1)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结关
是指海关在加工贸易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其进口、复出口及余料情况进行核对,并经经营单位申请办理了经批准内销部分的货物的补证、补税手续,对备案的加工贸易手册予以销案——结束监管。
2)暂时进出口货物的结关
是指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暂时进口货物复运出口,或者暂时出口货物复运进口,并办理了有关纳税销案手续,完全结束海关监管的工作程序——结束监管。
3)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结关
是指有关进口货物达到海关监管年限,并向海关提出解除监管申请,领取了经主管海关核发的《海关对减免税进出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完全结束海关监管的工作程序——结束监管。
二是指进口申报的整个过程——从“换单”直到“结关”都叫做清关,包括换提货单(Delivery Order, D/O)、电子申报、报检、现场交接单、查验、缴税、放行、结关等环节。清关的这个含义较第一个含义更加常见、常用。我们平常所说的进口清关都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