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财税新鲜事儿
01
问 开具发票时,要注意什么?
专业解答:
1. 一定要按照实际商品开具发票,不得变更名称,不能按照客户不合理的要求开具发票。
2. 一定要保证所收到的发票,开票方也是按照实际商品开具的,没有变更名称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
3. 一定要选择适合的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取得发票也要审核开票方是否准确选择编码,同一商品开具发票和取得发票的编码一致。
4. 专用发票商品名称比较多的,一定要规范开具销货清单,而且销货清单必须在开票系统中开具。
5. 坚决杜绝买卖发票,轻者补税,加收滞纳金、罚款,情节严重则会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
02
问 发票的记账联要盖章吗?
专业解答: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发票的记账联无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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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问 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专业解答:
不可以。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