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啦!我们都知道这是一个对消费者非常重要的日子,是一个可以大张旗鼓维护我们自身权利的的日子。然而,对于消费者权益日前世今生,你知道多少呢? 今天,我们就一起康康吧。
什么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早在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就提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希望在世界范围内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提倡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从而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的、非政治性的组织。1960年,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五个国家带头成立,总部设在荷兰海牙,后来迁往英国。目前,它的成员已有来自近百个国家和地区的三百多个消费者组织啦。
315在我国的发展
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确立以来,世界各国政府、有关组织等都在通过立法、培训等形式不断唤醒人们关注消费者权益,甚至每年3月15日,
各消费者联盟组织还会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我国自然也不例外。
198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出发,全面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三年后,我国消费者协会成为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的正式成员。之后每年的3月15日,我们都会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宣传活动,从法律、生活等各个角度以各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活动方式,向消费者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大家的自我保护意识。这项工作也渐渐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为了全面打击那些欺骗消费者来赚取利益黑心商家,我国还颁布了相关法律条款,让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确认消费者的权利。对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可是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
消费者合法权益
那么消费者究竟有哪些合法权益该受到保障呢?以下,我们就来罗列一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权等多项权益。 此外,我国还有不断完善的《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商检法》、《广告法》、《商标法》等等法律条文,全方位护你周全!
每一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都在变化,满足最新的社会需要,也体现了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定信念,小伙伴们,看了以上内容,你消费过程中可有什么被侵权行为嘛?不妨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