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可以对公转账吗(支付宝怎么给对公转账)

“上周要的十张图做好了吗?”

“这是你上个月的设计费,转你微信哈”

这样的对话,在企业和临时外包人员之间并不少见。

随着各类企业对品牌视觉的要求提高,带动广告、宣传等物料设计的需求增长,但这些需求都是短期的、临时的,因此诞生了大量的外包设计师。

他们部分有全日制工作,在业余时间自主接单;也有的是完全灵活就业,作为独立的个体与企业合作。企业则按订单数量为他们结算报酬,两者之间并无劳动关系。

还在用微信、支付宝给个人付酬劳?企业这样操作有风险

除了设计,还有技术研发、独立摄影等短期需求,企业可能都不会在公司内开设专岗,而是灵活用工,根据具体需求与个人合作,既能减少管理成本,也提高运营效率。

可这种短期的合作方式也带来一些问题,比如不少企业为了方便快捷,会选择使用微信、支付宝转账给灵活就业者支付酬劳,甚至也通过这些渠道给员工发工资、收付其他款项等,但这样做是忽视了其中的税务风险和其他企业内部问题。

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收付款,方便快捷的同时存在税务风险

要知道,个人微信支付宝收付款比起传统的银行转账虽然方便,但对于企业而言这种“便利”可没这么好使。

就在不久前,杭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便收到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发送的税务处罚文书,文书显示,税务局对该公司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通过法人代表个人账户和财务人员个人支付宝账户取得的公司收入1211601.94元(含税)属账外收入,未申报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企业所得税。最终,税务局责令该公司对账外收入补缴增值税35289.37元,并且对2018年申请减免的增值税不再享受减免,补缴增值税1215.95元。

还在用微信、支付宝给个人付酬劳?企业这样操作有风险

从税务层面来说,企业资金往来要确保真实性和“三流一致”,通过个人线上转账很难准确体现,这就使得企业面临多项税务风险。

1、个人所得税风险

一般情况下,企业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或经营所得为合作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并且向他们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但用微信支付宝转账,和私人的消费混在一起,企业财务人员或老板可能会忘记这部分支出,忽视扣缴环节。

2、增值税风险

企业使用个人微信转账支付款项,和私人转账混在一起,可能会忘记这笔支出,也不会找灵活就业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而无法进行进项抵扣,导致企业税负加重。

还在用微信、支付宝给个人付酬劳?企业这样操作有风险

3、企业所得税风险

通过微信转账支付酬劳,灵活就业者往往没有去税局代开发票的意识,企业难以从个人处取得合规凭证以列支成本,相关款项可能无法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税前扣除。

4、企业内部问题

企业如果频繁使用个人支付宝和微信付款,也可能习惯用来为公司收款,由于不计入公账,而且和私人收支掺杂,很容易造成公私不分、资金往来不清晰的情况。企业虽能享受到一时的支付便利,但长远来看会造成企业账目和财务管理混乱,不利于企业财务规范发展。

5、可能发生更严重的情况

如果公司因公私不分出现债务问题,一旦被查实有利用个人账户来隐匿收入或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用的情况,补缴、滞纳金及罚款是一方面,情节严重企业负责人也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一定不能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吗?并不,是否采用对公账户是关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上述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都属于对公账户,也就是说,法规要求企业所有的对公账户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而个人微信、支付宝账户不属于企业的对公账户,不存在强制报告的要求,监管盲区便会增多。

还在用微信、支付宝给个人付酬劳?企业这样操作有风险

因此,监管部门近年来加大了对微信和支付宝私人账户收付款的税务检查力度。为确保企业财税合规,尽可能管控风险,建议企业开设对公账户,在支付款项时实现“对公转账”。

“对公转账”模式下,对公账户可开具具有法律效益的收据等,可以对账户流水进行核查,留存每一笔支付明细。当然,有了对公账户以后,企业也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给灵活就业者打款。

使用对公账户的公司来往账目清晰,操作合规,也便于企业进行风险管控。在税务监管越发严格的当下,提醒各位企业主,切勿抱侥幸心理,税务风险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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