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想到孔夫子的“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上网写博客也是如此,如果家里有一堆事,还是缓一缓。
在读库切的自传体小说,青春。听上去很文艺。其实我也是刚刚“发现”这位南非作家,2003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他从南非到伦敦,再到美国读文学博士,留在美国教书写作,回南非教书,移民至澳大利亚。
才读到80页,读英文就是慢。况且是文学大师的青春,库切写到一些他喜欢的作家和作品,我还得查查背景。有时有意外喜悦。青春里当然有痛苦,库切写,痛苦是灵魂的学校。
重要的是,库切是开普敦大学数学系毕业的,选修拉丁文等文学课程。他本科毕业去伦敦的目的是找工作,省钱,从事文学创作。为此,他在南非读大学时独立,做兼职,尽一切可能省钱。
到底是数学系的,数字记得住,也是我喜欢读到的。抛开文学性,我要看到的是人,怎么生活,怎么一日三餐,怎么在陌生城市立足。库切理性,他最爱的是巴黎,是法国是世界上最文明的国家,可惜他法语不行。而英国,他只愿在伦敦,为了文化环境。
他带着84磅积蓄到达伦敦,先借宿于老朋友房间,是打地铺,每周付2磅。他拒绝做老师的教职,因不会要求的游泳,放弃郊外的工作,虽然薪水吸引他。他幸运地找到了IBM的工作,这是1962年,他22岁。在南非,他没有接触过计算机,开始接受培训,合格后,每年700磅,每月纯收入60磅。他自己租了一个房间,在市区北面,房间里有简单炊具,洗手间公用。
他一边要适应上班,常常加班,回去会在十点后。他自己煮食,吃苹果,燕麦粥,面包奶酪和煎的香肠。他不饮酒,不去酒吧。周末去博物馆阅览室阅读,看电影,逛书店。有性生活,是因为痛苦,并没有真正爱上。他是白人,来自殖民地南非,自觉与伦敦人有距离。
他的发型保守,短发,不像伦敦青年留刘海,发长。他除了上班的黑色套装,只有两件外套,灰色的法兰绒和绿色的运动夹克。他不是盲目追求融于伦敦,带着欣赏带着批判。
他写有逛到查令街的书店,(读到此会激动,看过电影查令街84号。)他买杂志,想写诗。
他讨厌IBM,与数据打交道令他窒息,他不要IBM杀死他,他的心里盛满文学,他的目标,他的理想。但是他想到美国诗人艾略特,他做保险谋生。为此,他继续工作,每个月可以积蓄10磅。
所以我喜欢这本书,不是只有文学青年的苦闷,不切实际的幻想,有的是谋生之余如何接近自己的理想。一个理科生实现了文学的梦想。库切,写得冷静,真实,毫无做作。库切让我感到节制追求理想的美。
谋生是一种技能,为了生活,谋生之余,更是生活,为了理想,为了兴趣,或者为了无所事事。不要抱怨任何工作,抱怨人际关系,抱怨天花板。你所做的是你的选择。
库切写过一句,你内心肯定有某种火焰,能把你与他人区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