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大家都在轰轰烈烈的做个税汇算清缴,计算着能退多少钱时,有些小伙伴却发现自己不但没有退税,还需要补税??究竟是什么情况?
所以到底是什么情况?明明每个月工资表上都显示扣了个税,不退税也就算了,还要我补税?我不平衡呀!
在咨询了几个同病相怜的可怜人后,终于发现了一个共同的特点:在2021年中间更换了工作。
换工作就要多扣税?
难道说换了工作就要多扣税么?其实不然。
换工作不影响年度累计个税计算,但影响每个月个税的预扣计算,因而需要补税。
假设小邹2021年1-4月在A公司工作,5-12月份在新单位B公司工作,其中:
1-4月每个月工资2万元,社保扣款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每月1000元。
5-12月每个月工资3万元,社保扣款3000元,专项附加扣除每月1000元。
那么,A、B两个公司每个月给他代扣个税时计算如下:
在A公司
在A公司时,1-4月份按照综合税率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5000-2000-1000)×4=48000元
个人所得税为36000*3%+(48000-36000)*10%=2280元。
在B公司
在B公司申报个税时,不涉及A公司的交税情况,而独立计算个税。那么:
5-12月份按照综合税率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
(30000-5000-3000-1000)×8=168000元
个人所得税为
36000*3%+(144000-36000)*10%+(168000-144000)*20%=16680元。
年度汇算清缴
年度汇算清缴,将全年收入统一在综合税率表下计算一次个税。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20000-5000-2000-1000)×4+(30000-5000-3000-1000)×8=48000+168000=216000元
汇算清缴应缴纳个税
36000*3%+(144000-36000)*10%+(216000-144000)*20%=26280元
扣除已经在A公司和B公司预缴的部分
26280-2280-16680=7320元
在这样的的情况下,小邹则需要补缴的个税7320元。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要补税是正常合理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个人所得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收入超过一定的金额便会适用一个更高的税率。但更换到B公司后,会从零开始重新计算累计的收入金额,而不会累计之前在A公司的收入金额。
所以在B公司,4-6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在36000之内,适用3%的税率;如果不更换工作,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适用10%的税率。
这就是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可能要补个税的原因。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还有很多其他的问题,比如给我们提供了再一次选择年终奖是单独计税还是并入综合所得的选择机会。
当然,这些复杂的计算公式大多数人都不需要弄明白,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在APP里分别尝试一下,哪种方式补缴税更少,或者退税更多,就选择哪种就行。
退税秘籍?你想多了!
无论是抖音、快手、还是小红书,都在流传这一些“退税秘籍”,什么“只要这样做,就能多退好几千”等等。
不少人学着网络上流传的“退税攻略”试图对申报数据进行“加工”,通过隐瞒收入、虚报附加扣除项目等方式骗取“退税”,这样操作是涉嫌骗取退税的违法犯罪行为!
税务部门郑重提示,依法诚实办理年度汇算,不要相信网络“退税秘笈”,避免错误或虚假申报影响纳税信用。
纳税人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时虚增减税项目的,将面临税务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有可能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退税可以放弃,但补税不能放弃。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