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什么是“二选一”呢?估计大家刚听到可能一头雾水…
所谓的“二选一”,说白了就是“天猫&京东二选一”。
阿里巴巴要求在天猫商城开设店铺的众多商家不得在京东商城参加618或者双11促销活动、不得在京东商城开设经营性店铺。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在前期核查研究的基础上,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针对此事件,小编认为:垄断是肯定的,金融架空实业,移动支付已经关乎国计民生,过度消费富寡穷民。
从最初的淘宝,到现在的天猫、支付宝、花呗/借呗等,再到蚂蚁金服事件、杭州停车场只能用“支付宝无感支付”、线上支付、人脸识别、阿里云大数据、5G时代等等,已经完全贯穿到我们的生活中了(温水煮青蛙似)。
但是蜡笔也一直认为,监管的目的,不是让大公司彻底失去活力,而是限制资本无序扩张,防止其危害经济和社会秩序。
这是我国在互联网领域加强反垄断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平台经济长远健康发展。
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只有竞争环境公平,才能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企业优胜劣汰,而垄断阻碍公平竞争、扭曲资源配置、损害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利益、扼杀技术进步,是监管者一直高度警惕的发展和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