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法务部在南山法院起诉个人或企业,亦或被告都鲜尝败绩,逢诉必胜,所以被称为南山必胜客。
腾讯乃鼎鼎大名的粤海街道办代表企业之一,总部设于深圳南山区。延伸到我们自己,签合同得尽量把仲裁法院定在自己近的地方,万一诉诸法律更便利一些。
各互联网企业都有法务部,互诉屡见不鲜,腾讯诉过字节跳动调用微信昵称和头像胜诉,封禁竞争对手平台链接导致各式各样的口令层出不穷。各类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种是不正当竞争或者名誉权(商业诋毁),我不再展开,说回主角腾讯。
自媒体兴起的时代,腾讯法务部很忙,我看到蛮多创作者因侵权收过腾讯诉状,大部分以删内容撤诉告终。我们创作时也得有原创和版权意识,对自己的作品也注意保护,例如保护个人IP不被抢注,搬运抄袭等侵权碰都不要碰。
3Q大战缘起于“狗日的腾讯”。Pony Ma事后请了各路高人指点腾讯,才有了现在更开放的腾讯。
最近一起腾讯诉青岛软媒,IT之家的“做社交,腾讯逼的”涉嫌诋毁以腾讯败诉告终。也算是必胜客翻车一回。
综上所述,互联网也并非法外之地,我们一定的谨言慎行,三思而后言。弘扬和传播正能量,行得正站得直才是首位。别惹腾讯或诋毁任何个人和企业,做一个有道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