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采取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双方到民政局登记离婚,且有30天的冷静期。诉讼离婚即对于离婚协议没有达成一致或者一方不想离婚,都会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所以不想等30天冷静期的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
诉讼离婚的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律师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立案,对于离婚案件法院必须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判决。起诉离婚一审审限一般是三个月到六个月,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审限是3个月,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离婚案件审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二审审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法院第一次不判决离婚的,没有新情况,新证据的,六个月之内不能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协议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一千一百七十八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