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在“校园贷”盛行的时候,针对大学生放贷,并且利息非常高。甚至还有更恶劣、更加隐秘地针对女大学生的“裸贷”,一度让舆论哗然。“女大学生”“裸贷”等等词汇一再挑拨着社会公众的神经;
再早之前,银行针对大学生的信用卡,也一度引起无数非议,认为银行将赚钱的手伸向没有经济来源、决策判断能力有限的大学生,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
在政策的干预下,校园贷已经彻底消失了;裸贷更是很少看到了;学生信用卡市场一再萎缩,授信额度越来越低。
但这几年随着电商平台以及互联网公司的发展,又有了非常合规的消费金融公司,继续变相给学生放贷、授信,例如最知名的花呗、借呗。
这种可以么?现在政策明确了:不可以!
大学生还能不能用花呗借呗?不能!
3月17日,银保监会下发通知,明确定性小额贷款公司和科技公司合作,针对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属于“陷阱”,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因此接下来将会从多方面对消费贷款进行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通知是银保监会联合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就是说小贷公司和科技公司向大学生发放贷款,不要妄想着没有具体的监管部门而绕开政策。这个通知基本上堵死了,发放贷款将会被网络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以及金融管理部门联合打击。
侥幸还想捞一笔的,别痴心妄想了。
为什么不能让大学生用花呗借呗?
说起这个通知,我看到还是有很多人在为放贷者鸣不平,主要理由只有一个:大学生都是年满18岁的成年人,属于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成年人,有自己的独立判断能力。
这个理由就是属于“睁着眼睛说瞎话”,看起来逻辑无懈可击,实际上纯属是自欺欺人。在校大学生是不是有完全的民事能力和判断能力?当然不是。独立的判断能力来自哪里?来自通过自我劳动来实现自我独立这个过程。大学生显然不具备这个基础,当然有的大学生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赚学费、生活费。但超过95%以上的大学生生活费、学费都是来自家长。学生很少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赚钱,对钱的意识往往没有很多深刻的理解,以至于单纯认为父母天然就是有钱给自己的。
大学生对社会的认识比较浅,而且往往从自身视角出发,将社会理解得很善良很美好,对人性之恶、事情的长期后果往往认知不足。之前被严厉打击的“校园贷”就属于这种,放贷的平台说着很美好、善意的词汇“帮助学生进修”“帮助学生创业”等等充满阳光未来的善意让大学生上当。什么创业可以有着稳定的、超过20%的利润率呢?何况这类的贷款根本就没有资金的真正使用期,拿钱创业也得先把钱用来创业了有了利润才能还债吧。可这类的贷款基本就是这个月放,下个月就还,资金注定是不可能真正被按照目的来使用的,这是100%的纯粹的陷阱,就是等着学生上当。
花呗借呗这种点名的消费贷,就是明白无误地鼓励学生超前消费,学生是没有收入来源的,放贷平台赌的其实就是家长一定会永远帮助学生解决这类问题。本质上看,有一种“挟孩子要挟父母”的吃相,笃定家长不会让孩子难过。
还有人会说,如果放贷平台充分告知了学生各种风险、学生父母也知晓、学生完全独立签字,为什么需要政策来干预呢?这种逻辑错误就在于:社会经济活动中,任何人的行为都不是孤立的,一定都会给其他主体带来影响,平台的每一分利润一定都有成本的,当学生负担不起这个成本的时候,成本必然会转嫁,最终的成本就是全社会来承担。如果学生大批量背负高额负债,严重影响青年一代的创业创新、就业成才等等正常路径,最终损失的就是全社会。
简单想象一下,黄赌毒看着也都是双方完全同意,但赚钱的一方纯属是将成本转嫁给了社会,全社会承担不可承受的严重后果。
这种情况,任何有远见的政策制定者,不可能会忽视的。
学生,就好好学习,别去想着各种过度消费!梦想,是青春学生的专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