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校门就进看守所,刚入社会就有案底,这些套路贷或P2P中的初级业务员可怜吗?随着近年来融资、贷款的难度增加,相信大家对套路贷或P2P并不陌生。套路贷,简而言之就是行为人作出一种可以为想要融资的人提供帮助或贷款的假象,让这些想融资的人支付服务费。而P2P更可怕,完全更改了自己名称的含义,不再是居间介绍融资机会的平台,而变成了存款、取款的机构。
从事套路贷或P2P犯罪,需要扎实、严谨的业务模式,往往以公司的形式出现。而这些实际从事犯罪活动的公司却需要招聘大量的人员进行套路贷或P2P犯罪,特别是前端的业务员。这些业务员被套路贷或P2P犯罪的组织者用来向有融资需求的人投放广告,比如发送短信、通过QQ群及微信群等。
这些公司所招聘的业务员往往是那些刚毕业的大学生、中专生,他们急于找工作,无法挑选工作。即使在他们入职不久之后觉得这些公司有问题,也会以不好找工作、这里给的工资高、其他人也在做这种事情却没事等理由自我安抚,直至案发被民警抓获。
在被民警抓获之后,这些业务员就向民警诉苦,说自己刚开始不知道这些公司是骗子公司,自己是因为涉世未深才误入歧途的。诚然,有些业务员可能刚去真的不了解业务模式,但稍微在这些公司工作得久一点,就会发现其中的问题。一旦这些业务员被之前的客户指认出来,他们将会面临被追诉的风险。
因为这些刚步入社会的业务员可能只是想着暂时找到栖身之地,才入职这些公司。等自己稳定了,他们是准备考公务员或者教师的,但不好意思,这些业务员可能因为从事这些套路贷诈骗而被拒之门外。可能有人会说,有的人会被不起诉处理的,但是不好意思,一旦你被刑事拘留过。即使,你没有被法院宣告有罪判决,公安部门的系统里还是会有你的记录,这将来也会对于你考取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有影响。
那你说,这些业务员可怜吗?我想说,是真可怜。因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入职前后去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也不知道在觉察出公司有问题时及时撤出。但他们又不可怜,因为他们是套路贷组织者的帮凶,他们让那些贫困的人更加贫困,让那些窘迫的人更加窘迫。从这些人的角度看,他们也实在活该。
所以,我们要求的法律是公正的,要让法律不仅保护这些帮凶的合法权益,也得保护那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