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对多数考生来说都是件让整个家庭欣喜若狂的喜事,但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就是喜忧参半,高兴的是十年寒窗苦读终于如愿以偿的考上了大学,忧的是大学入学时需要缴纳的各项费用,对于贫困的家庭犹如一座大山着实无力承担。
寒门学子面对经济困境又该怎么圆自己的大学梦呢?请不用担忧,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并向社会庄严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对于家庭困难的同学,国家已建立起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帮助寒门学子顺利入学、完成学业,实现人生梦想。下面就来详细解说一下国家对贫困大学生有那些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预科生。
贷款种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同一学年内两者只能任选其一。
资助额度: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贷款用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息: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毕业工作后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还贷。
申请方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所录取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申请时间: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可申请。
二、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资金用途:新生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资助金额: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
申请方式: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咨询申请。
申请时间: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可申请。
三、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名额:每年全国奖励6万名。在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对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奖励金额:每名学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申请方式: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中央高校将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将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审批。教育部于每年11月15日前批复并公告。
发放方式:每年11月30日前,高校将当年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注意事项: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名额:中央高校的奖励资助名额由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的奖励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时,对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奖励金额:每名学生每年5000元。
申请方式:学生自愿向所在高校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发放方式: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注意事项: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资助名额: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资助金额: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名学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年3300元。
申请方式:学生自愿向所在高校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发放方式:国家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注意事项: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资助方式:全国所有高校都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生
资助对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
资助方式: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注意事项:部属师范大学中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2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八、免费医学生
资助对象:在校免费医学生
资助方式:在校学习期间,即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政策。
九、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资助对象: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地方高校毕业生。
资助方式: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资助标准:中央高校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十、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服兵役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资助方式: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
2、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十一、其它助学方式
1、申请爱心人士或企业提供的奖学金;向一些公益、福利机构寻求帮助。
2、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3、高校组织校内勤工俭学活动和联系企事业单位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学生利用空余时间去做一些兼职工作等,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4、高校利用自身条件为贫困生家庭提供就业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指导的扶持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家庭脱贫致富。
最后真诚告诫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千万不要有没钱交学费就辍学的念头。国家、社会和学校为我们提供很多途径的资助方式,完全可以通过这些途径解决当下的困境。对贫困的家庭的学生来说,知识改变命运,考上大学努力学习将来才有能力摆脱贫穷,改变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