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平时遇到劳动者求助的劳动纠纷案件中,有很多案件都是涉及到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的用工模式,这两种用工模式在对付劳动者时,那种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共同联合起来施加在劳动者身上的骚操作真的是令人大开眼界,闻所未闻,维权难度极为复杂。
所以说,本文开头,虎哥就奉劝各位求职者,一旦你找工作时,遇上的是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形式的用工关系,一定要躲得远远的,千万别沾边,别说我没有提醒你哦!
今天就与大家说说什么叫做劳务派遣用工关系?什么叫做劳务外包用工关系?
劳务派遣:简单讲,就是你好不容易应聘入职到某公司,在办理入职手续时,这家公司让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另一家你根本没有听说过的派遣公司,并且告诉你,想要入职我公司,只能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会与你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了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后,你以后就在公司上班,接受公司管理,但工资是那家你见都没见过的劳务派遣公司发放给你,当然,幸运的员工也有可能有社保,也是那家劳务派遣公司给你缴的社保费。
这种用工模式对于实际的用工单位来讲,好处很多,比如,哪天不要你了,直接安排保安将你像驱赶小鸡一样赶出去就行,让你去那家与你签订合同的派遣公司报到等待重新分配。如果你是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公司是不敢这么干的,要承担各种赔偿金的风险,而你是劳务派遣员工,这就好办了,直接驱赶你离开公司,简单直接粗暴而且非常有效,你告不了。
如果发生工伤,而且很严重,而且无论是用工单位还是派遣公司都没有给你缴纳社保费,这种情况下,你就慢慢哭吧,没有人会管你,只会想尽一切办法与你协商,要求你接受极低的赔偿然后走人,你肯定不服啊,然后就只能自己耗费精力与时间找相关部门认定工伤。万一你的工伤被认定了,一般情况下,法律会支持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派遣用工模式下的工伤赔偿,劳动者可能向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其它类型的劳动纠纷,从法律角度,劳动者基本上只能与派遣公司纠缠,实际的用工单位可以躲在边上舒舒服服看戏。
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常见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银行、某些大企业的软件技术开发岗位、快递公司和某些国企。
我们再来说一说什么是外包用工关系。
劳务外包用工关系的模式操作者大多还是派遣公司,与派遣模式有点不一样的是:员工应聘直接进入了派遣公司并且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然后这家派遣公司名义上是承包了某家用工单位的某个部门或劳动量,用工单位也与派遣公司有签订了什么《劳务承揽协议书》。你就会被派到这个用工单位上班,但你名义上并不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工资也是派遣公司发的,你与用工单位基本上是一点儿也扯不上关系。
劳务外包用工模式常见于建筑工地、搞通讯类那三大国企和某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
劳务外包用工模式比劳务派遣用工模式更加可恨,劳动者在这种模式下哪怕发生工伤,也没法追究与实际用工单位的赔偿责任,只能纠缠派遣公司。
这两种用工模式的区别大概就是如此,而实际上无论对于用工单位还是派遣单位,无论是使用劳务派遣模式还是劳务外包模式,效果都是一样的,出问题有纠纷用工单位可以撒手不管,全是派遣公司的事情,派遣公司只管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中榨取一部分作为利润。
有人会说了,发生纠纷既然用工单位不管,那就找派遣单位就行了嘛,总得要负责到底吧!
你可想得美,派遣公司既然敢这么干,他就不怕你找他赔偿,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是实体,而派遣单位都是皮包公司,多数连个办公地址都没有,网上查到的办公地址全是虚假的,他们就是拼怎么不要脸,让他们多掏一分钱比要命还难,官司打输了,实在不行,换身狗皮继续搞,反正公司账上没钱,就算输了你也执行不了,你能咋的?
实体公司也就是用工单位有资产,怕输了官司,比较要脸!但劳务派遣公司是皮包公司,没有任何资产,根本就不要脸的,输了官司无所谓,反正自己压根就没打算给,也根本执行不了!不信你可以随便打开一家派遣公司的工商信息登记网页查看一下,满满当当全是劳动纠纷的案件!
虎哥见过很多因为属于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关系的劳动者因为严重工伤,然后官司打赢了判决劳务派遣公司要赔偿好几十万,但公司账上没有一分钱,几乎就成了一笔永远也无法要得回来的烂账,劳动者可谓欲哭无泪!
最后虎哥再提醒一下,为了自己的权益,求职打工一定要离派遣公司远远的,哪怕你实际工作的单位是看上去多么高大上的国企、银行、三大通讯企业,千万别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