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曾经有一句话,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并且强调了发展具有普遍性,也就是说,从古至今,一切事物都是在不断的更新换代和发展前进的,世界如此,中国也是如此,但是发展也有快慢的说法,相对的遏制,就会影响发展的速度。
比如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就是一个鲜明无比的例子,总体可以划分为两个大阶段,在明清之前,我国可以说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几乎是全程都领先于世界,但是到了明清时期却发生了改变,都是因为闭关锁国的政策。
明清时期的海禁让当时领先于世界的强大国家逐渐变得固步自封,看不到世界的发展,必然是跟不上世界的脚步,所以在这个一起迈步前进的世界大舞台上,中国逐渐的落伍了,而后还是被外国的坚船利炮打开了尘封已久的大门。
面对此时国家内外交困的现状,一部分思想先进的中国人开始寻求中国的前途和道路,他们意识到,要想改变现状,就应该不断的改革和发展,所以在这一类先进人士的带领之下,中国人逐渐抛弃掉原来固有的习惯,向着新时代进发。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旧社会一夫多妻的旧制度,这种传统其实是比较麻烦的,建国后,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那姨太太们都去了哪儿?
制度出现的原因
其实一夫多妻制度的出现是在原始社会之后,因为当时的婚配制度其实是和女性的社会地位挂钩的,而纵观这个中国历史发展,其实女性的地位是出现过起伏的,在原始社会,人类刚出现的时候,女性的社会地位是非常高的。
因为当时人们的生产力有限,女性在整个部落之中承担了大多数的任务,比如外出采集,编织,缝补,采摘,乃至于氏族延续的重大任务都又女性来完成,所以原始社会的女性权力是非常大的,一夫多妻压根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自从步入到奴隶制社会之后,女性的社会地位就逐渐开始下滑,因为当时的生产力已经是飞速的发展,女性擅长的采集和采摘已经远远满足不了社会需要,所以随之而来的就是社会地位的降低。
到了封建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一落千丈,基本已经变成了社会最底层,当时也是传出了那句话大丈夫三妻四妾,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婚姻制度发生了严重的偏差,而这种制度畸形的原因,不仅是对女性社会地位的歧视,而是当时人们多子多福的落后思想。
重男轻女在古代已经是常态,当时的大户人家为了让家里多一个男娃,会想尽一切办法甚至不择手段,而后如果第一任妻子在生下婴儿之后被发现是女娃,妻子会被直接晾在一边,而后又是第二房,继续生育,也正是如此,三妻四妾的现象在古代才会如此常见。
缠绕千年的顽疾
由于当时女性的社会地位问题,对于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压迫完全已经习惯了,所以大多都表现为一种摆烂的心态,反正已经这么悲惨了,无所谓了,所以在此之后,对于女性的不公平表现的越来越明显,男性可以三妻四妾,寻花问柳,女性却只有三从四德和七出之条。
也就是说只要你是女的,自打从一出生开始,你的生命轨迹就完全被规划好了,未嫁从父,嫁人从夫,夫死从子,完全没有自由可言,稍微的小错误都有可能因为触犯七出之条而被从重发落,至于婚姻和爱情,压根就没有选择的权力。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是天。
即使是在婚姻之中,也几乎没有公平可言,丈夫稍微的不满意,等来的可能就是一纸休书,这种黑暗贯穿中国古代,几乎所有的人家都是这样,要说例外,也是有的,唐朝时期,就有一个夫妻平等的例子。
曾有一封和离书说“愿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眉扫峨眉,巧呈窈窕之姿,另聘高官之主,解冤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这封和离书字里行间透漏出的都是男主的不舍,以及对妻子无比的尊重,也算是封建社会的典范。
但是微微的曙光并不能影响这无边无际的黑暗,这种一夫多妻的制度一直保留到了民国时期。我们知道,封建社会先后在中国根深蒂固了两千多年,直到孙中山先生的辛亥革命才将其推翻,但是由于资产阶级自身的软弱性和妥协性,革命并不彻底。
死灰复燃的制度
革命完成不彻底的最典型标志,就是保留了太多的旧制度,虽说当时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确规定,废除古代原有的婚姻制度,采用一夫一妻制,但是这一做法在当时的民国并没有实现,因为辛亥革命后的中国,其实并不安宁。
由于当时革命不彻底,所以形成了很多的军阀势力,这些人依旧保留着古时候的坏习惯,比如依旧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依旧不公平法人一夫多妻制度,所以当时的女性地位依旧没有发生改变,婚姻自由权也没有因为当时的一纸空文而被革除。
反而是当时的那些大军阀们,在当时的临时约法面前,姨太太是一个接一个接连不断地娶,迫于当时没有完全转变的国人旧思想,对这种不断娶妻的行为也没有什么反应,但是这种情况,终究会发生改变,那就是无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的时候。
新中国的明确规定
历史的车轮是滚滚向前的,任何的倒行逆施都会被碾压得荡然无存,新文化运动的开始标志着人们思想的彻底转变,在当时的新兴运动浪潮中,许多先进的东西开始对人们依旧顽固的旧思想进行了出击,新文学,新礼仪,新制度,新细想。
这种接踵而来的全新的生活方式开始充斥着人们的思想,人们挣脱束缚,争取独立自由的思想观念开始激发出来,紧接着,经过不断的努力奋斗,中国共产党成立,并且很快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人民军队。
此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为人民争取独立自由的行动开始,无数次的战争胜利和流血牺牲终于是换来了新中国的建立,在新中国建立之后,明确宣布废除固有的一夫多妻制度,到这里,压迫女性上千年的顽固陋习总算是被连根拔起。
但是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发出疑问了,虽说新中国明确规定废除了原来的婚姻制度,那么,在这个制度出现之前,许多民国的大户人家已经取了多房的姨太太,有的甚至还怀有身孕,毕竟是夫妻一场,总不能让人家离婚吧,这些个姨太太到底怎么办呢?
处理方法
对于这种问题,新中国很快就出台了一系列的解决办法,并且这个方法充分肯定的女性的地位,让数千年来备受压迫的女性,有了当家作主的感觉,首先是对于那些已经订婚但是没有结婚的,按照新中国的法律要求,全部取消。
对于那些已经结了婚的,有小妾的,决定权是给到了小妾手中,如果你不介意,那么可以继续留在家里,如果不满意,小妾可以主动提出离婚,并且作为男方不得有任何的阻拦和威胁行为。
不仅如此,对于决定离婚的小妾,男方有义务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偿和经济保障,不能让女子不带一分一毫的净身出户,对于那些怀有身孕的,给出的建议是留在家中。
当然,非要离婚也行,男方必须给予对方一次的生活费用,不同的地方在于,对于孩子要给予一定人道主义的赡养费,并且在生活遭遇困难的时候给予一些必要的帮助。
所以按照当时的国家规定来看,对于此前旧社会所出现的遗留问题已经尽可能地给予了更多的保障,尤其是打算离婚的,更是将其照顾到了方方面面,考虑周到,因为此令一出很多的小妾和姨太太都选择了离婚。
因为当时虽说法律已经出台禁止了一夫多妻,但是对已经成型的夫妻来说是允许的,这对一些姨太太来说还是不太公平的,因为法律上只规定了我可以继续待在家里,并没有说明我继续待在家里的待遇会有什么不同。
要知道,此前一夫多妻的家庭里,很有可能是将小妾当下人使唤的,一点人权都没有,基本和家里的保姆差不多,所以即使在建国之后规定了一夫一妻,但是妾室的地位可能并不会发生改变。
而所谓的征求意见允许留下只是为了以防万一有一些不得已的原因,所以相比之下,只要是有条件的,都会选择离婚,因为她们有的年龄比较好,前面还充满着无限的可能性,有的年轻貌美,嫁一个好人家也不是不可能。
总结
正所谓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落后的社会制度终将会被取代,而先进的社会制度则会在人民的不断使用和试验下变得越发 的先进,对于女性的压迫和歧视,也会随着时代的革新而彻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