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公式:
1、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2、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年折旧率
3、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4、月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月折旧率,
5、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6、最后两年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残值)/2。
举个例子:
2009年6月15日甲公司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购买价款6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是5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要求:计算2010年的折旧额。
2009.7.1——2010.6.30:是第一个折旧年度,
2010.7.1——2011.6.30:是第二个折旧年度。
则2009年的折旧占第一个折旧年度的半年,2010年的折旧是跨越了两个折旧年度,第一个折旧年度有半年,第二个折旧年度也有半年。那么以后每年度的折旧依次可计算出来。
第一个折旧年度计提的折旧额=600×2/5=240(万元)
第二个折旧年度计提的折旧额=(600-240)×2/5=144(万元)
第三个折旧年度计提的折旧额=(600-240-144)×2/5=86.4(万元)
第四个折旧年度计提的折旧额=(600-240-144-86.4)÷2=64.8(万元)
第五个折旧年度计提的折旧额=(600-240-144-86.4)÷2=64.8(万元)
【提示】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后两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因此:
2009年的折旧=240×6/12=120(万元)
2010年的折旧=240×6/12+144×6/12=192(万元)
2011年的折旧=144×6/12+86.4×6/12=115.2(万元)
2012年的折旧=86.4×6/12+64.8×6/12=75.6(万元)
2013年的折旧=64.8×6/12+64.8×6/12=64.8(万元)
2014年的折旧=64.8×6/12=32.4(万元)
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最初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计提折旧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
研发支出(技术研发用固定资产折旧)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折旧)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用固定资产折旧)
在建工程(用于工程建造的固定资产折旧)
其他业务成本(经营出租的固定资产折旧)
贷:累计折旧
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公式: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期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例如:2021年4月,××公司购入一台设备,当月投入使用。该设备的原值为158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8000元。
第一年年折旧额=(158000-8000)×5/(1+2+3+4+5)=50000(元)
第二年年折旧额=(158000-8000)×4/(1+2+3+4+5)=40000(元)
第三年年折旧额=(158000-8000)×3/(1+2+3+4+5)=30000(元)
第四年年折旧额=(158000-8000)×2/(1+2+3+4+5)=20000(元)
第五年年折旧额=(158000-8000)×1/(1+2+3+4+5)=10000(元)
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
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
由于收入可能受到投入、生产过程、销售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与固定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关,因此,企业不应以包括使用固定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