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争议最多的就是婚前买的房子产生的租金,以及婚前买的股票婚后产生的收益。对此,相关法律还专门做出过解释,来明确租金和股票收益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实务中来看,多数情况下法院会认定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产生的租金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极少数情况下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之外,其他婚前财产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租金是房子的孳息,按照道理来说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租金在实际生活中还更复杂一些,就像你把钱存进银行坐等收利息就可以了,出租房屋还得对房子进行管理维护,还得跟租客交涉,需要付出一定的劳动。
此时民法典当中又有相关规定,对于夫妻一方投资、经营产生的收益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租金在实务中一般被视为夫妻一方经营所得的收益,因此经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法院在认定婚前个人房产婚后产生的租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都会选择认定其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实区分婚内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考察的是你是否付出了主动管理。只要付出了劳动,我们就假定你在家庭生活其他方面付出少了,比如家务,毕竟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家务总得有一个人要做,你没有做,对方肯定要多做一点。
看上去是你一个人在管理自己的房子,但是其实是两个人在共同管理。上面我们说到的婚前股票也是这样的道理,如果婚后不再操作,即便有增值,也是个人财产,因为对方没有付出劳动。
如果你操作了,买进卖出等等,那就属于进行了主动管理,离婚时,如果有增值,要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实务中多数法院都会直接将房屋的租金认定为需要付出劳动从而获得的经营性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只有在少数情况下才能认定为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你对房屋付出的劳动,是在婚前而不是在婚内,并且另外一方也不能证明自己在婚内对于房屋有什么实质性的贡献,很有可能房屋的租金就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是这种情况很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