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会出现不少购房的人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因为各种原因的限制,导致自己的银行贷款始终无法获批,这时候就会出现所谓的退房纠纷;而在具体的退房纠纷执行中,很多楼盘都是开发商统一指定的银行来办理相对应的贷款,所以当我们在买房子之前就应该尽量在合同中注明相关的条款:“如果贷款不能办理下来,那么购房的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承担相对应的违约责任,开发商需返还首付款”。这样就可以最大程度上保障我们的权益了。
网友询问:
买房子交了首付,但是贷款没办下来,能否退房?
四川法奥(绵阳)律师事务所谢永波律师解答:
可以的,客户买房交了首付后,申请的房贷办不下来的话,是可以选择退房的。不过若客户的确有购房需求,那不到万不得已,不建议客户直接选择退房。尤其是因个人原因导致房贷办不下来的情况,客户去申请退房可能还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其实房贷一次申请不通过,还可以尝试申请第二次。
因为准备的资料不全面导致的,那客户准备好充足完善、准确无误的资料重新申请就行了。若是因为个人负债太多,那客户可以选择把名下债务还清了,或者先还一部分,等个人负债率下降了之后再去申请房贷。只要证明自己有良好信用,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那房贷一般就能办下来。
当然,若房贷办不下来是房地产开发商证件不齐全,不具备售房资格等硬性原因的话,那客户的确只有选择退房了。而此种情况不算客户违约,一般可以全额退回首付款,不用客户支付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四川法奥(绵阳)律师事务所谢永波律师解析:
明确房贷申请被拒的原因
一旦遇到房贷批不下来的情况,要先明确是谁的问题。一般导致房贷批不下来的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子不符合贷款的规定。例如房子没有房产证、土地证,或是开发商的手续证件不齐全、信誉较低等等。
另一种则是购房者自身资质和条件不符合贷款的要求。例如购房者不具备购房资格、个人信用记录不好、贷款材料不完整、首付款不足、个人收入与月供不匹配等等。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导致房贷批不下来的,那么购房者完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相应的款项,包括首付、定金等等,甚至还有利息损失。但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房贷批不下来的,那么购房者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了,这种情况下的首付款就无法全额退回,一般会损失部分资金,严重的可能会全部损失。
谢永波律师补充:
一般退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规定比例。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