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光明区宣传部通报,近日,有网民反映公明中学初二年级家委会发动家长为教师购买节日礼物,光明教育局立即介入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8月下旬,公明中学初二年级家委会应部分家长提议,拟自发为每名任课老师购置教师节礼物(养生杯1个,鲜花1束),并在年级家委微信群征求家长意愿。获悉相关情况后,光明教育局第一时间会同学校与家委会沟通,感谢家长对教师的敬意和关爱,明确表示教师不能以任何形式接受家长的礼品,并要求家委会将费用如数退还家长。家委会表示理解和支持光明教育局的做法,已于8月30日退回全部款项。
光明教育局将以此为鉴,继续严肃抓好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要求各校加强指导和规范家委会遵纪守规开展工作。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和市民朋友进行监督,如发现相关情况,可致电0755-88212141反映,光明教育局将及时核查处理。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李铁柱)